公告内容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和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受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委托,我中心于 2023年5月30日至 2023年6月8日网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地块基本情况:
宗地编号 | HT20203102 | 地块位置 | 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 | 土地用途 | 住宅、商业用地 |
土地面积 | 63666.66㎡ | 出让年期 | 住宅用地70年、商业用地40年 | 成交价 (万元) | 33424.997 |
受让单位 | |||||
备注: | 特别约定: 1、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,逾期未签订的,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,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。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%的首付款(含竞买保证金),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,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。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,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,向出让人支付利息。 2、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,须代建公共绿地3026.67平方米,要求首批交付,在竣工验收合格后,按照相关规定无偿移交给有关部门。 3、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,配套建设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、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平方米;社区服务站(可联合设置),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;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(可联合设置)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;公厕(可联合设置)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,在竣工验收合格后,按照相关规定无偿移交给有关部门;其它配套建设:物业管理与服务(可联合设置)建筑面积不少于683平方米;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,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安排在建筑首层并应有专用出入口;社区文化活动站(可联合设置),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;儿童、老人活动场地(宜独立占地)用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;室外健身器械(可结合绿地设置);邮件和快件送达设施(可联合设置);再生资源回收点(可联合设置)不少于2处,用地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/处;生活垃圾收集站(宜独立设置)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;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,宜采用封闭方式;环卫工人休息室(可联合设置)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;变电室(附设1处)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;换热站(附设1处);便利店(可联合设置)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;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相关规定执行。 4、机动车位配置、非机动车位配置、停车配建等按照《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,竞得人须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1767个(其中商业不少于333个、居住不少于1434个),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3977个(其中商业不少于1109个、居住不少于2868个)。 5、经2021年11月11日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(市收储委员会)第3次会议审定,居住用地全部用于安置房建设。 |
二、公示期:2023年6月10日至2023年6月15日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地址:汉中市汉台区汉宁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
联系电话:(0916)2109083
电子邮箱:HZSGGZYJYZX2021@163.com
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汉中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分局
2023年6月9日